香港廉署前副廉政專員郭文緯:反貪關鍵在於阻嚇
中國網 | 時間: 2006-12-01 | 文章來源: 南都週刊 |
南都週刊記者 蘇嶺發自香港 11月27日,香港大學舉辦第四屆“貪污研究深造證書”課程結業儀式。這次為期三周的學習共有11個國家和地區的26名學員參加,首次有四名來自內地的學員,其中兩名來自監察部,兩名為大學教授。眾所週知,香港的反貪工作取得了世所矚目的成績。香港有哪些成功的反貪經驗可供內地的反腐敗工作借鑒呢?本報記者與香港大學“貪污研究深造證書”課程主講人、前任香港廉政公署副廉政專員郭文緯先生進行了深入的交談。 為祖國反腐盡一份力 南都週刊:你說很想把你的經驗奉獻給內地的反腐,這個想法是在什麼時候有的? 郭文緯:2002年我退休之後,有商業機構請我,但我覺得不太好。我覺得退休之後最好是做一些教育的工作。我跟香港大學聯絡,問他們有沒有興趣搞反貪的課程。香港大學從來沒有搞過這個課題,全世界好像都沒有,他覺得很有意思,於是同意了,全力支援我。2003年開始第一個課程,每年一次,2006年是第四次。第一年只有10多個學員,第二年有20個,第三年有30多個,第四年有20多個,總共有103個學員,總共21個國家,包括澳洲、非洲、美洲、歐洲等地的國家。 南都週刊:這次是第一次有四個來自內地的學員?他們是各自單位選派來的,還是你們有意識地希望有那麼一個比例,有學者也有直接來自執法部門的官員呢? 郭文緯:對。兩個是監察部的,另外兩個是大學的。我們有一個國際的廉政教育網路,我是創辦人之一,由十多所世界有名的大學組成,共同的信念是在大學�媟d廉政教育,包括哈佛大學、清華大學。我們建議清華大學在內地也可以發展同樣的網路,變成一個中國的廉政教育網路。這個內地的網路是一年多前在北京成立的,開始時有六所大學,清華大學、人民大學和湖南大學等。香港教育基金跟內地教育網路說可以贊助兩個大學的教授來上課,就找了一個清華大學的,一個湖南大學的。監察部是我們直接找他們,說有一些贊助,問有沒有興趣過來上課。我在廉政公署工作了24年,跟紀委、檢察院都有一些關係的,邀請我去內地給他們講過學。 南都週刊:你希望學校�堛瑣ヰ怢荈Ф膜炡g經驗? 郭文緯:如果內地每一所有名的大學都創辦反貪研究課程給內地官員上課,我相信在這個方面,會加大內地官員的反貪專業水準,應該是好的,是很有效率的。這是我的夢想。 南都週刊:你這麼熱心地想在內地推動反腐教育,是基於你個人認為內地腐敗的現象比較嚴重? 郭文緯:我是中國人,當然希望可以為祖國盡一份力。對祖國來說,我相信我的經驗對他們是有用的,因為沒有太多人,像我這樣在香港有二十多年反貪的經驗。我認為內地的反貪工作是很辛苦的。最近我去北京開會,國際反貪局聯合會,由中國來牽頭成立一個國際組織,不同國家的反貪機構加入,這是全世界第一次。證明內地是有這個反腐決心的。 反貪的關鍵在於阻嚇 南都週刊:以你24年的豐富反貪經驗,對內地反腐敗提一些具體的建設性意見。 郭文緯:根據香港的經驗,而且現在國際也統一了,打擊貪腐不能單方面,要全方位地打擊貪污。全方位打擊貪污就是以教育、預防和執法來阻嚇。內地的反貪教育,我覺得問題不大,當然可以做得更好,比如讓傳媒對一些貪污的案件多做一些報道,增加透明度,增加輿論的作用。在預防方面,怎樣進行制度的改善,堵塞貪污的漏洞,可以說內地在改革十多年來也已經有了很多進步,也有很多體制的改善,但是做得足夠不足夠,這是另外一個問題了。如果根據國際的標準,肯定也有很多地方可以改善了。如果內地一個黨委書記可以隨隨便便批地,當然就可以權謀私了。要有一個體制,土地是國家的土地,要採用公開投標的方式來賣,這樣以權謀私的現象就會減少了。 南都週刊:這樣是否意味著我們的反貪機制需要重新梳理? 郭文緯:可以更加改善一點。據說,內地一年有幾千億的應酬費,怎樣去堵塞這個漏洞呢?如果根據香港的經驗,這個其實很簡單。就是每一個部門每一年規定它有多少錢可以作為應酬費,如果用多了,就要自己處理。如果你用別的名義來做應酬費,那就犯了規則了,要進行處罰。所以在體制方面,事實上也有很多事可以做。 南都週刊:我記得你說過如果預防和教育做得好,後面的工作就會好做一些。 郭文緯:我的觀點是三管齊下,預防、教育和執法。懲處如果不嚴厲的話,預防和教育是沒有效果的。人始終是有貪慾的。香港當初不把葛柏捉回來的話,公眾不會相信你有反腐敗的決心,有機會他們也貪。這樣,再多的預防和教育都是收效甚微的。樹立公眾對反腐的信心很重要。要想獲得他們的支援很簡單。我贊同紀委始終保持對腐敗採取高壓的態勢,讓貪官在政策上、經濟上和社會上都有損失。 如果沒有阻嚇,這些貪污分子,或者是高級的貪官,他有權有利,你要做什麼改革、做什麼教育,都等於是浪費時間。比如我現在跟學生談貪污的危害,肯定有一些高級的貪官講得比我好,不過他講完回去自己的辦公室,你給他一百萬可能還不夠。內地有一個問題,就是這個處罰的作用還是不夠。 南都週刊:內地處罰不可謂不重啊,重的是要殺頭的,而香港還沒用過此重典。 郭文緯:我在電視辯論�婼芧L這個問題——貪官應不應該判死刑?死刑當然有一個阻嚇的作用,人家說殺一儆百嘛。但殺一儆萬可不可能呢?如果貪官覺得那些被殺頭的人可能是運氣不好,或者是他們的後臺不夠、他們沒有關係,但對我來說沒有問題,我後臺很好的,反貪局每一年做的都是小案件,怎麼會動到我的頭上呢?所以說,怎樣才有阻嚇的作用,不是說死刑不死刑,而是他們覺得有多大的機會被人抓。 如果沒有死刑,是不是就沒有阻嚇的作用呢?也不是。國際上大部分國家判刑通常最高就是十年左右,判刑十年肯定是有阻嚇作用的。作為貪官來說,他從高高在上變成階下囚,會很難受,他們的整個家庭要蒙羞。如果有一個機制讓他所有貪污來的錢,還有所有的財產充公,讓他們一無所有,這個作用已經很夠。很多國家的經驗證明,阻嚇作用不在於死刑,只需判貪官坐牢,讓他所有的財產充公,令他自己,還有家人蒙羞。 成立一個獨立的反貪機構 南都週刊:除了處罰的嚴明,你認為內地的反貪機制還需要從哪些方面加大阻嚇作用? 郭文緯:這就要反貪局專業、有權力,不會受到騷擾,能夠獨立地運作。內地反貪系統表面上看來不錯,像中紀委監管所有中央政府部門,省紀委監管所有省政府的運作,市紀委監管所有市政府的運作;高檢�堶惘酗@個反貪局,省檢�埵酗@個省反貪局,市檢察院也有一個市的反貪局,這個制度根本上是根據香港的模式設置的。現在全國的檢察院系統�堙A每一級都有一個反貪局,比如深圳市有市的反貪局、區有區的反貪局等。但是反貪局局長的權力有多大呢?他如果去辦什麼大案,檢察院院長可能給他一些壓力,區的紀委書記、黨委書記可能給他壓力,市政府給他壓力,省政府給他一些壓力。他是不是真的可以獨立運作?可能他就變成一個小小的角色。因為他有太多老闆、太多上司了。 我有一個構想:內地成立一個獨立的廉政公署。從現在的體制看,只要在體制內部自己調整一下就可以做到。現在高檢的反貪局主要是負責中央方面的工作。如果最高人民檢察長要求每一個省、每一個市、每一個區�堜狾酗炡g局的人員,全部從2007年1月1日開始調過來,收歸中央,都變成高檢的反貪局,就由高檢反貪局長全部負責,本來50多人的反貪隊伍可能變成五萬多人了。有五萬多人的高檢反貪局,效力就會很大,阻嚇性也很大。這五萬個反貪局的人員是自己可以調派的,比如異地交流,這樣高檢的反貪局就完全沒有關係方面的問題了。這樣的話,肯定阻嚇的作用很大,獨立性也可以加強。 紀委也是一樣。中紀委可以將每一個地方負責反貪工作的紀委,全部收歸中紀委,本來是廣東省的紀委,現在變成是中紀委,我是以中紀委的名義來查某一個部門,我是直接對中紀委負責的。 南都週刊:你直接聽命于廉政專員和行政長官,但是,如果最後的監管層級本身有問題,怎麼辦? 郭文緯:高檢的反貪局長的老闆就是高檢的檢察長,高檢上面是人大。他貪污的機會,如果有也是比較少的。在香港,如果行政長官貪污怎麼辦?廉政公署一層一層查,本來每一層都可能施壓,如果上面的領導少的話,可以減少干擾的機會。 革新官場風氣 南都週刊:內地官場有一個邏輯,如果人人都收錢,你不收,你就被當作內部的敵人。最後就成了這樣一種思維,人人都貪就不是貪,被抓只是運氣不好,不是貪多少的問題。 郭文緯:必須強調一點,在香港,對貪污是零容忍的。無論你貪污的錢是少,還是多,我們都不能容忍的,都必須繩之於法。但是內地的觀念不同,應該改一改。內地五千塊以下不算貪污罪,五千塊是一個行政處理。這樣肯定沒有阻嚇作用。其實五千塊不少的,它傳遞一個訊息,就是放縱貪污。其實收一分錢也不可以,五塊錢也不可以。這個懲處制度應該改。 另外貪污很少是直接送大錢,通常是一步步來的,先是過年過節送禮物,然後再請吃飯。吃海鮮,你又去,請卡拉OK,你又去,你慢慢就墮落,墮入貪污的案件�堙C香港也可以看到這樣的問題,所以我們從源頭就阻止他們。作為公務員,不準收任何禮物。跟你公務有關的人,沒有理由給你什麼禮物。這個世界沒有免費的午餐,他送你禮物不是因為什麼,而是因為你有權力。如果請你吃飯,一杯咖啡沒有問題,但是如果請你吃大魚大肉,你要上報。 香港有一個很完善的申報制度,包括如果人家送你禮物你要申報,請你去豪門宴你要申報,如果你有什麼利益相關的時候,之前就要進行申報。比如說你是負責採購的,你負責接受人家投標的,其中一間關係是跟你的家人有關係的,你就要避嫌,要申報利益相關問題。上司可能說你就不要處理了,我們找另外一個人來處理了,避免你以權謀私,這就是申報的制度。內地應該實施這個制度。另外就是申報財產,公務員也要申報財產。 南都週刊:內地現在能否學香港當初搞特赦?因為現在腐敗的情況比較嚴重,中國的人口比較多,官員的層級也比較多,要逐一清理下來,首先是一個浩大的工程,牽動的關係也比較多。當時你們是出於什麼考量進行特赦的? 郭文緯:如果一個地方貪污很厲害,很多人主動貪污,有些人是被動的貪污,可以給他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可以有條件地特赦。我認為特赦是有條件的。如果你是以前貪污過的,接下來要進行申報,將你貪污得來的錢交還,你以前貪污的事就不處理了。不過這也是要考慮到牽連多大。很難說打擊貪污,去年之前的我們不處理了,很多大的貪污怎麼辦呢?這可能要有一個規則,大的貪污要繼續處理,小貪污的話,如果你願意申報,就不處理了,是有條件的特赦。如果不是的話,就給市民一個訊息,你縱容貪污。 如果說香港成功打擊了貪污,第一就是有政治的決心,第二是有足夠的資源,第三,用三管齊下的策略,第四就是有完善的法律根據,第五是全方位打擊貪污的私人機構,第六有合作夥伴,第七有市民的支援。這七點如果內地可以做到,肯定內地也會解決貪污的問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