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的意義和局限 (郭文緯)
在一月十九日的立法會中,二十五名泛民主派不理主席的裁決,自行宣佈在開會前為前共產黨總書記趙紫陽默哀一分鐘。政治人物的政見不盡相同,大可以自由發表,但作為立法會議員,在莊重的議事堂內,卻不能我行我素,視法規裁決如無物。更諷刺的是,在低頭默哀的二十多位泛民主派議員,有三分一是法律界人士,分別有五名大律師和三名律師。我很奇怪他們在出席法庭的聆訊時有否提出全部出庭人士為趙紫陽默哀一分鐘。就算在正常案件中,如果法官作出對他們不利的裁決時,那八位律師和大律師是否仍然堅持己見,在認為代表自己良心下,不理法官的裁決,在法庭內默哀抗議!如果他們真的認為在當日立法會中的行動是理所當然,他們在法庭內又會否故技重施?如果他們當日在立法會的行為搬到法院,這八位法律人士肯定立刻會被控藐視法庭罪。

就算不當他們是穿黑袍戴假髮的法律精英,以一場普通的足球比賽,不服從球證的裁決,結果也是遭受紅牌出場的待遇。

我近日在中國內地主持一系列的反貪課程,遇到不少各省市的官員,他們幾乎一致認為,香港的優勢已經收窄,甚至在很多範疇已被內地超越,其中更有不少官員對香港受到中央厚待甚有意見。香港正面對不同程度的競爭和妒嫉,但香港的泛民主派仍然醉心於各式各樣的內耗玩意,對中央的善意全不領情,把精力就是用在製造敵我矛盾中。這只會令中國內地對香港持不友善態度的力量提升,香港最後仍是受害者。就好像六四時趙紫陽到廣場向學生勸退,但學生也是不領情,最後導致趙紫陽下台,錯失一個加快民主的大好機會。

當中國大陸的十三億人吸取了歷史的教訓,以務實的態度來建設和發展,但香港的一些民意代表,就是要反其道而行之,除了用董建華在施政報告中所謂「添煩添亂」,我也找不到更佳的形容詞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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